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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里昂新娘的一封信

文/耿孟悦 里昂的新娘: 你在天堂一切都安好吗? 也许一些朋友不太熟悉你,因为茨威格先生在《里昂的婚礼》里没有给你一个确定的姓名,十年前,我第一次在小说《里昂的婚礼》里认识了你,在战乱的年代,你的经历和勇敢让我钦佩! 今晚,柔和的灯光下我又读了《茨威格小说集》,我再一次阅读你的故事,心潮澎湃,我第一次感受到一个有着民族气节和热爱自己祖国的人是那么令人尊敬! 早春的郊外盛开着五彩缤纷的小花,鹅黄的、淡蓝的、粉红的野花,我想为你编一个花环,就像当年你在狱中时善良的人们为你编的那个花环,戴在你的头上,映衬你年轻的美丽的脸。 我还要送你一件洁白的婚纱,——正如在兵荒马乱的年代你依然浪漫的爱情,还有一瓶醇厚的“La Romanee-Conti (罗曼尼.康帝)”,这种被誉为“上帝遗留于人间之物”的美酒,能够成为你美好感情的点缀。你会喜欢吗? 在这暮色黄昏,在淡淡的烟尘和轻轻的微风里,那些为正义和世界和平而鞠躬尽瘁的亡灵请为我带去对你的祈祷。 我并不是一个容易伤感的人,读书多年,经历了很多人与事,我已经变得心肠很硬了,可是我看到你那么真情,那么义无反顾,我被你的爱国情怀,被你纯真的爱情打动,我忍不住,忍不住落了泪。 我不能相信滚滚激流能漫不经心地将你微笑的脸庞和命运冲入河底,通过茨威格先生认识你的人,都会默默地为你这样的好姑娘祝福,你让我和我一样有着冷酷的外表的世人,深深感受到无论何时何地、身处何种艰难,人性温暖的光芒一直都在,对爱人,对他人,对国家! 伴随死亡的爱情让人们哀伤,这哀伤因情怀而悲壮,永垂不朽。 里昂的新娘,从死神的嘴唇上抢来的的唯一的一个爱情之夜的姑娘,从1793年茨威格先生给了你生命以来,你现在该有234岁了,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啊,你和你的罗伯特现在都好吗?你们虽然离去,却给这个世界留下温暖,像站在一切思想背后的神灵微笑着告诉人们,相信爱,无论贫穷、疾病、灾难。 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仍然处于危难之中,还有一些像你们一样的真心爱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团聚,在狼烟四起中艰难生存。可是只要有爱,就没什么可怕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夜已经很深了,窗外一片漆黑,远处是隐隐绰绰的树林的阴影。我想,这封信怎样给你呢?里昂的新娘,坚强的姑娘,据说善良勇敢的人们在天堂里都有不朽的灵魂,当我写这封信的时候,现在的你是否已经从遥远的法国的天空,知晓我对你深深的敬意? 轻轻的夜风伴弥漫着淡淡的青草的味道,电台的收音机里正唱着一首歌:希望会有那么一天/再也没有眼泪仇怨/再也没有流血离散/共有一个美丽的家园。

归——对兔子女士说的一些话

文/陈宇川 兔子女士: 见字如面。 这是你离开后的第一个冬,独自熬过并不算作件简单的事情。 我又回到了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此时,它正沐浴着南方最纯正地道的潮湿,并不十分美好。但万幸的是,执拗的炮仗花依然牢牢扒在围栏上,那片红橙色的海依然叮嘱我常去回忆起与你且与之相关的种种,大概是我忘记把你离开的这件事告诉它了,也可能是太久没见它已经忘记了。 时至今日依然很难去形容你的离开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放在林间应是制造粗糙的斧(或许是石斧)重重地凿在树的腰身——但没有劈开斩断,再戏谑地往外抽,任凭伤口流着泪。较为讽刺的是这把斧头本身也是树的年轮的一部分。总之,它留下了一道很深的痕,我将其称为我心上的马里亚纳。 或许那些智者会用温暖啊、爱啊那些东西去把这道海沟填掉;愚人呢,兴许会在面对它的时候选择失明亦或是选择遗忘。但我没有填掉它,也没有忘记它,反而常将心头擦拭,让它在风尘中有种格格不入的新鲜。于是友人们笑话我是有受虐倾向的疯人罢。 身子也不全是很好的。先是染上眼疾,让本就不够清楚的视线又模糊几分,对待眼睛小心翼翼的样子倒像极了大学时期教现当代文学的老钱教授。此后尚未痊愈便又犯上了好不了的咳,成串的无法控制的咳,声音强烈到能够撞醒隔壁屋子睡觉的同胞并且对缩短睡眠时间有独到的功用。因而对于那年你病中的无助及他日对我愤恨地清算多了些感同身受,对自己照顾不周、关切不够又多了几分愧疚。此外种种缠身的老病不赘。 不被外人们接纳的种种“坏习惯”则一直保留。比如说,我常常拒赴各类关于庆祝节日——尤其是“洋人的节日”的聚餐,并在私底下唾骂之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是针对我钱包的一场“巧立名目的围剿”。 哦,我依然不会玩“英雄联盟”“王者荣耀”之类的主流游戏,电脑屏幕里经典的篮球游戏也仅仅是现实的一种映射。而若是拒绝了“剧本杀”“密逃”之类的新鲜玩意儿(也许在时代的弄潮儿面前已经是out的东西),更是会被嘲为“封建馀孽”。 当然更为致命的是我竟常开始像老城区石板路上那些在破败小屋门前坐着晒太阳的老嬷梳理起脑海里的回忆、叨念起过去了,好的坏的记忆放在脑海里的哪个位置都了如指掌,像是昨天才发生似的,能说出种种细节来。当然这种行为的听众通常是我自己,关于你的云云我是吝得与他人分享的。 虽你我二人年并将将五十,但这世道于我确实是有些难以适应的。硬要说跟上时代脚步的事情应该也是有的,比如我已将新疆的棉花种在心上,新购置的衣物皆是挑选国产品牌购买,还及时地完成了疫苗接种。不过脖子上没有挂着随时能塞到嘴里的电子烟(我感觉在现代文明里这至少是一个年轻的象征),拿着粗茶(有时候是碳酸饮料)去参与觥筹交错的仪式,也未曾涉足夜店清吧网吧洗浴城等领域,在当下社会人的眼里是个十足的“异类”,不过我将之视作“特别”的另一释义。 好消息也是有的。比如说我依然没有被烟酒之类的东西捆绑上,只是难免在偶而的聚餐、座谈之类的场合被他人讥笑。他们将啤酒称作“小麦味的饮料”或者“可口的中药”推介给我,再如数家珍地向我介绍时下正流行的电子烟的各种口味。但我还是固执地抱着手里那杯粗茶不肯撒手,这大抵是该被坚决执行的某项决策,紧密得如同镰刀和锤子。 我还看了些书,不过终究是适应不了电子书的阅读感受,无汲取太多营养。或许

饥饿青春

文/冰弦冷瑟 有人说,“青春就是一道华丽的忧伤”,而我的青春,更像是一块块七零八落的碎布,拼接起来的一件百衲衣。直到今天想起来,我依然能回味到那种晦暗的感觉。它像一碗浓稠的中药,就着五味陈杂的酸楚喝下去,苦涩而又甘醇,浓烈而又呛人。 “三十二号,陆殷奇——” 我深吸一口气,走进诊室。这里是号称“全国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中心”的名医诊室,很多走投无路的家长,从半夜就开始排队,为自家那离经叛道的孩子寻找最后一棵救命稻草。不知道七十年前呼吁“救救孩子”的鲁迅先生看到这,会作何感想。 坐诊的大夫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祥其姓字,只知道他姓余,在青少年的世界里,他是个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人物。只是看到他的样子我在想,他有过青春么? 老教授看了我一眼,指指对面的座椅,“坐吧。” 我乖乖地坐下,看着他在病历本上沙沙地写着什么。他并不看我,只用略带点含糊和沙哑的声音说:“陆殷奇,十五岁,三个月前休学。有自发的节食、减肥行动,伴抑郁和间歇性躁狂,发作时会无法控制情绪。曾有过三次嗑药自杀行为……” 我越听心里越紧,看了看母亲郁结难舒的脸色,一股冲动逼着我要从椅子上弹起来。母亲死死地按住我坐下,我扭了扭身体,仿佛一个被剥光了衣服曝光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人,无处躲闪四处射来的目光。 不错,我是想减肥,我觉得自己太胖。青春期身体突如其来的发育,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在同班同学还是纤细骨感的小女生的时候,我觉得我有些另类的奇怪。而且在我一向的认知里,我认为小巧玲珑、纤细瘦弱的女孩子才叫美,她们楚楚动人的风韵,才是青春期该有的浪漫标志。为此,我着实经过了一番折腾。我曾经三次绝食:第一次六日、第二次二十一日、第三次十日,其间只喝水维持生命。那些疯狂的举动,至今仍是我不敢告人的秘密。恐怕连我也不知道,一个人的执念,能深到什么程度,可以让他不顾一切,甚至生命。 当然,这样疯狂的代价是我彻底陷入了一个死循环,一个在减肥、反弹,节食、暴食之间不断轮回的死循环。 我把这一切告诉了医生,医生默默地在病历本上写下诊断——神经性厌食。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汇。人类的文明越发展,所衍生出来的心理问题就越复杂。在饥殍遍地的年代,我们的老祖先恐怕无论如何也想不出这样一个词。归根结底都可以总结成一句话——吃饱了撑的。 但就在我使尽解数想让自己吃不饱时,我的性格已经悄无声息地发生了变化。这是我第一次尝受到了使自己毁灭的挫败感。多年后开始流行一句话——“控制不了体重的人,也就控制不了人生”。可那时偏有这样一少部分人,差点被那区区几斤肉毁掉了整个人生。 医生问我:“那你又为什么要嗑药呢?” “因为我很累。”我无力地回答。 真的,我真的很累。一次次地绝食,让自己在濒临衰竭的边缘,仿佛坍缩到了只剩下最后一点执念。而当这个执念再次被打破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只能在这个怪圈里反复地轮回。也许我前世是蜘蛛,穷尽一生地抽丝结网,却抗拒不了一点风力的摧残。 第一次我吞下了半瓶的安眠药,想让自己彻底地睡上一觉,忘掉这一切。可是令人意外的是,我并没有困意,反而异乎寻常地兴奋,烦躁到了极点。直到自己受不了,告诉妈妈我吃了六片安眠药,妈妈才大惊失措地要带我来医院洗胃。我没敢把真相告诉妈妈,那半瓶安眠药远不止六片,也不知

岁月不饶人,我亦未曾饶过岁月

文/杨泽西 不是母亲给我讲,我都不知道我记事前竟然经历了那么的挫折和磨难。 母亲说,我刚出生就差点被阎王爷夺去,大概是因为我小时候长得太可爱了吧。 当时母亲抱着我坐在马车上,父亲在前面赶着马,不知怎么的,马突然就惊了,拉着母亲和我飞奔起来,车轮都掉了一个,马还是不肯停下来,母亲当时害怕极了,心想完了,孩子保不住了……还好最后有个人在前面把马拦了下来,母亲和我才有惊无险。 刚刚的经历算是命运和我开的一个小玩笑,接下来的遭遇是真的差点要了我的小命。 我是上午八点多出生的,回到家后,没多久就听到邻居来通风报信,说“小分队”来了(当时搞计划生育的那一帮人,我们都叫他们小分队),赶紧让我们躲起来。因为当时不让生二胎,生二胎是违法的,还要罚很多的钱,而我就是那个“多余的”二胎。 父亲一听到“小分队”要来,立马爬到了瓦房的屋顶上,因为在当时那些人是可以打人的。奶奶把我放到竹篮里面,用小被子紧紧地裹着我一路小跑。而母亲刚生完孩子,跑不起来,就躺在床上。当时的情况是只要孩子生下来,“小分队”们就没了辙。所以当他们看到母亲躺在床上,得知孩子已经生下时,气急败坏,立马命令父亲爬下来,其实他们早就发现了藏在屋顶的父亲,这时候就有了打父亲的理由;而可怜的父亲像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从屋顶慢慢爬了下来。 “生了?” “生了。” 啪啪就是两巴掌。 “小分队”走了之后奶奶才敢折返回来,听母亲说,当奶奶打开被子的一刹那,她们瞬间吓坏了,我被被子裹的太严实,小脸被捂得发紫,掐了几次人中都没哭出来。那次是真的差点当阎王的孙子。 还有一次,当时我有一岁多,父亲带着我在田地里玩,一不留神父亲就看不到我了,最后听母亲说,我掉到了一口枯井里。 三次,都差点要了我的小命,你说我能活下来不是个奇迹吗? 当然后来的事我就记得一清二楚了,我小学和初中的时候经常生病,动不动就是肠胃炎,不能多吃一点东西,三天两头的打点滴,听母亲说,我胃不好从婴儿期就开始了,多喝点奶都会上吐下泻。所以,后来我得胃病也就不奇怪了。十来岁那年,我以为我得了胃癌,活不下去了,因为当时茶水不进,药喝下去直接就吐了出来,打着点滴呕吐着,父亲当时吓坏了,我的脸色发白,浑身没有一点力气,头都没法直立起来,一抬头就头晕想吐。我立马被转移到了县医院,做了胃镜,被诊断为胆汁反流性胃炎。不过最后病终于好了。又一次和死神擦肩而过。 随着年龄的慢慢增长,我的身体越来越健康结实,身体是好了,心理上开始出毛病了。 初二时因为想家闹着辍学,无论如何也不去上学,父亲把我吊到梁上打了一顿,又把我的床拉到猪圈里(猪圈里当时很干净,还没有养猪),让全家人都不和我说话,当时我真的有了自杀的念头,看到床头的农药时差点一饮而尽,不过我承认我确实怕死,没敢喝。 高中时又辍学过两次,一次到郑州当了半年的保安,一次去深圳电子厂当了两个月的流水线工人。而在此期间,我抑郁过一段时间,是真的抑郁,得了抑郁症,父亲硬是把我拉进精神病院里去看病,不过我自己知道我并没有病,我只是每天都很不开心,我一想到学习心里就难受,我把自己关在屋里20天不出门,而当时已经辍学在家,什么事都不干,天天睡觉,醒来就觉得天昏地暗,睡着了世界就好了许多。 因为当时高四(高中复读一年叫高四),压力特别的大,我

二十四个天空

文/邹弗 我家在黔地,从那里到北方读书,要坐54个小时的长途火车,每一次,都像是在经历死亡,然后又获得新生。对于我们来说,书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就等于我们的某段人生。 ————题记 我一个人坐在下面的木椅上。头顶的天空蓝得可怕。 2019年三月秋叔把书店从南京搬到了贵阳,在新添寨开了一个近乎“透明”的书店。我是四月份知道这里的,我经常一个人来,在这里,孤独是一种享受。上帝的手指划过天际,在明朗的天空里留下了极为浅淡的一笔,你需要抬起头,认真地读,一遍遍,才咀嚼得出味道。不过这里的安静足可以使你做到,它被剪裁得格外精致。 我就是这样对千树说的。千树歪着头,把嘴里的薯条细细嚼碎,摇着薯条包说:“好像很有那么一回事。”随后千树站起来,我有点期待地看着他,千树咂咂嘴巴:“明天去啊!” 明天当然没有去。千树在寝室睡了一上午,下午去计算机教室做练习,我没有去,在床上继续睡。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和千树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包括那天阿来在二十四香书店的读书分享会。 阿来的读书分享会我是一个人去的,千树那天起得很早,不过我并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一个人在书店外面闲逛,在一棵挂满红色巾带的十方树前停下,它令我想起千树,不过千树没能和我一起来,甚至一次,我也没有多大遗憾。比较来说,我喜欢这里的那种清空的孤独感,夹杂些熟悉的味道,仿佛千树曾经与我来过这里。 我见到了阿来,那个坐在木椅上谈笑风生的中年男人。听他说起他的经历,他写《尘埃落定》的那些日子,我突然觉得那种经历难得而且美好,我托着下巴听他讲得津津有味,并一面幻想着属于我的轰轰烈烈。 回到寝室是傍晚时分,千树不在寝室,那晚千树快关门了才回来。我们问他去了哪里,千树支支吾吾回答过去了。不过,我了解千树,他知道他在撒谎,他不擅长撒谎,必须承认的是,在这一方面,他没有一点天赋,大可这样说。 第二天我和千树单独一起的时候,我问千树。千树突然一咬牙说:“实话和你讲吧,我去听阿来的读书分享会了,就是写《尘埃落定》那个作家,你应该晓得。” 我彻底惊讶了:“你昨天去听阿来的分享会了?” 千树认真点了点头:“嗯,可惜你没有去,讲得真好,我仿佛获得了新生一样,我觉得他说得对,人要活着,再痛苦也要活着,那才有意义不是吗?” 我没有回答,喉咙哽咽地说不出话来。我撇过脸去,我实在不忍心再看着千树努力坚定的眼神,以及他认真点头,甚至手脚并用的样子。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哭。我开始后悔一开始我为什么要穷追一个问题问到底。 见我没有搭话,千树慌忙说:“我打算考研了。” “考研,真的啊?” “是啊,就考现当代文学,我觉得他们有一种生命的力量。” “真好,加油。” “嗯。” 千树真的在积极准备考研了,每天坚持六点钟起床,背一会儿单词,然后去图书馆,一去就是一整天,一个人独自坐在图书馆四楼一个昏暗的角落,复习书满地堆得是,人憔悴得不像样子。不过,千树似乎很高兴。有个星期,我们放假,我从实习学校回来看千树,千树正坐在书架间的椅子上看书,是张炜的小说《古船》,他冲我笑笑:“我喜欢隋抱朴,他身体里住着一个强大的精神世界,他可以一个人就这样坐一整天。” 七月份的某天,千树听说作家李浩要来二十四书香做读书分享,兴奋地对我说,一起去啊!那天,千树格外高兴,跟我聊文学,聊他最近看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