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区委宣传部和区文联的领导下,我区文学事业呈现出繁荣发展的势头,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发展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特就申请加入武清作家协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要求:
1.本区户籍或在本区生活工作的非武清籍人士;
2.符合入会条件者;
3.区内中小学可申请建立分会,学生会员条件放宽。
二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区文学媒介(如《运河》季刊、武清文联微信公众号等)发表文学作品5篇(次)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发表文学作品2篇(次)以上。
2.有成书出版独立创作的作品集。
3.在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原创文学作品不少于3万字。
三 提供申报材料:
1.成书出版的本人文学作品集1部(原件、复印件均可,原件需上交武清作协,敬请联系作协联系人)。
2.报刊、杂志发表的本人文学创作、文艺评论作品区级以上媒体不少于5篇,省市级2篇(原件、复印件均可,原件需上交武清作协,敬请联系作协联系人)。
3.网络作品:提供在有影响力文学网站上发表的作品网址。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或订阅量(数)。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需拥有作品著作权。
4.《武清区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见文末附件)与以上材料的电子材料一并发至wqzx2021@126.com,注明“申请入作家协会”字样。(武清作协采用无纸化办公,敬请发送邮箱)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
四 材料审批:
武清区作家协会每年定期接受入会申请。完成审批手续,符合入会条件者在武清作协公众号公示。
五 其他有关事项:
1.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武清区作家协会提出申请,填写《武清区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
2.申报材料只在当年有效。未获批准并再次申请者,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3.发现有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的申请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4.已经取得国家、天津市作家协会会员证者,不需办理武清区作家协会会员证。
5.加入区作家协会满2年后,具备被推荐加入市作家协会资格。
6.加入区作家协会后,每年需参加至少60%以上的协会活动。
附则:
本办法经武清区作家协会主席团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武清区作家协会。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652134953